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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公开征求对《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2025年版)(征求意见稿)》和《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2025年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2016年第32号),持续推进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的替代与减量,进一步推动电器电子行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我们研究编制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2025年版)(征求意见稿)》)和《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2025年版)(征求意见稿)》。现就文件内容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5年12月2日前将相关意见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编制背景:
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电器电子产品种类日益丰富,人民群众绿色健康消费需求也愈发增强,第一批达标管理管理目录亟待扩充产品种类。同时,伴随着《关于汞的水俣公约》《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等履约工作在我国深入推进,以及新技术、新材料的持续发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情况也发生较多变化。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新变化,工业和信息化部启动了《达标管理目录》和《例外清单》的修订工作。
主要内容:
1、《达标管理目录》扩围
在广泛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将第一批12种产品优化整合为10种,新增21种管控条件较为成熟的产品纳入。调整后,《达标管理目录》内共计包含33种产品,均为消费者日常生活中使用场景多、使用频次高的电器电子产品。
2、《例外清单》更新
借鉴国际有害物质豁免设置经验,衔接有关国际豁免要求,结合国际环境公约管控要求变化,对原应用例外清单进行修订。一是根据《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等国际环境公约在国内新生效条款情况,修订相关豁免条款。二是参照有关国际豁免要求和新增管控产品情况,修订部分豁免条款。
3、实施时间
按照有效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新修订的《达标管理目录》将于发布后替代第一批达标管理目录。第一批达标管理目录内原有的产品,拟自新修订的《达标管理目录》发布后立即实施,无缝衔接;新增种类产品,给予一定过渡期,拟自2027年8月1日起实施。新修订的《例外清单》拟于发布后替代第一批例外清单,继续保留及新增的豁免项发布后立即实施;拟删除的豁免项,给予一定过渡期,拟自2027年8月1日起不再豁免。
微测温馨提示
提醒相关企业:需要立即核查产品线,确认是否有产品被纳入新版《达标管理目录》。同时,关注《例外清单》中豁免条款的调整,评估对生产工艺和成本的影响。请务必在2025年12月2日前通过官方渠道反馈意见。
关联标准动态:与此配套的 《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GB 26572-2025强制性国家标准已正式发布,将于2027年8月1日实施。该标准是支撑目录与清单落地的技术核心,其首次将四项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 纳入管控,并引入了更细致的产品分类与数字化标识要求。它们共同构成了一个更为严格、完整的中国RoHS深化监管体系。
更多详细内容请参阅官网,路径如下:
https://www.miit.gov.cn/jgsj/jns/gzdt/art/2025/art_e34f894372334379ab2086037081c9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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